首页 实时讯息

女子举报前公婆近亿资产涉贪,调查组公布结果→

0人浏览   2025-06-29 20:05:00

去年7月,女子曾某在网上实名举报自己的前公公婆婆:全屋名贵红木家具,字画收藏品无数,家庭资产近亿。今年6月,曾某再次发声,称举报一年未公布核查结果。

一桩家庭纠纷为何引发网友大量关注,背后到底有怎样的纠葛?封面记者采访了相关当事人和联合调查组工作人员。公公婆婆首次面对媒体发声,称曾某夸大家庭财产金额,完全是为了博眼球,引人关注。曾某称,不方便接受采访,建议找调查组了解情况。

据联合调查组工作人员介绍,经调查组核查后,2024年7月30日,在举报人曾某住地成都市双流区,向其当面反馈了核查情况,7月31日曾某在核查情况上签字确认。联合调查组查明,被举报的“前公公婆婆”没有利用原职务之便,谋取不正当利益,联合调查组向举报人当面回复后,未再公开发布核查情况。

此前,2024年7月,四川一女子实名举报前公婆资产近1亿元涉嫌贪腐一事引发关注。

曾女士在举报中称,在体制内工作的前公婆家有3套房子,总面积超过400平方米,另有8处商铺,总面积超过6000平方米,她前夫名下的现金理财数百万元,他们家是全屋名贵红木家具,有大量字画收藏品,“还大量持有并使用他人银行卡进行理财涉嫌洗钱,其家庭资产估计在8000万到1亿元之间。”

7月19日,四川省南充市发改委通报“女子举报公婆名下有近亿资产”:已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核查。关于网传“曾某实名举报尹某光(系我委原价格调控科科长,于2018 年退休)、漆某华(中国工商银行南充分行原计财处处长,于2004年退休)家庭财产与实际收入不符”情况,我们高度重视,已联合中国工商银行南充分行成立调查组进行核查,下一步将根据核查情况依规依纪依法处置。

2025年6月,曾女士接受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采访讲述事发前后经过,并称“希望早日得到核查答案”。

曾女士称,大学毕业后她通过相亲认识了在成都一家银行上班的男子尹某,2020年7月31日,他俩到成都市双流区民政局领取了结婚证。

她说,婚前婚后自己的经济一直是独立的,结婚之前她买了两套房子,30岁那年买了一辆奔驰车,“当然父母也资助了一点,让我没有贷款压力。”

言及举报原因时,曾女士说一切都是离婚判决结果引起的。

她介绍说,婚后3年她和尹某一直没有小孩,后来她主动提出离婚,2024年1月18日,成都市温江区法院受理了她提出的离婚案,“我要求判决双方离婚,同时分割婚后夫妻共同财产。”

温江区法院调查发现,曾女士前夫名下有数百万元信托产品以及两套价值共200多万元的房子,加上其他的总共近1000万元,她要求分割这笔财产。

“没想到法院认为因漆某华具有相应财务知识,进行家庭理财及代部分亲属理财,因年龄大不具有购买高风险高收益理财产品的资格,故以我前夫名义购买高风险高收益理财产品,并用他名下银行账户进行投资理财操作,这符合生活经验,与亲属转账相互匹配,具有较大可能性。”曾女士说,“法院还认为我前夫名下银行卡实际使用者系他母亲,其账户中的资金系他父母的财产及亲戚委托投资理财的资金,不认为是我们夫妻共同财产,对我主张分割这些款项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。”

她回忆说,开庭前法官曾对她的离婚案主持过调解,婆家开始同意支付她50万元,开庭后又调解过,他们只同意支付20万元,最后同意支付60万元,“没料到法官仅判支付我5万多元。”

她说,她感觉受到了侮辱,“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明明有近1000万元,这样做太欺负人了。我只想拿我该拿的就行了,哪知道法院仅给我判了5万元。”

曾女士还提到,她感到更加气愤的是,前夫还认为她婚前的那两套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加以分割,法院认为他未举证证明她名下房屋状况,对此未予支持,“这亦是我举报他们的另一个重要原因。”

此外,她还认为自己在离婚这件事上被前婆家污蔑过,“他们说我是高消费,还骂我是捞女。”“我的举报完全是被逼的,他们太过分了。”“如果给我的判决金额比60万高一点或比60万低一点,我可能不会选择在网上实名举报。”

2024年7月18日上午,曾女士拿到了温江区法院的判决书,法院判决她和丈夫离婚。

当晚,她在网上实名举报。

据封面新闻,2024年7月31日,温江区人民法院调解室,在双方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见证下,曾某与尹某达成和解并签订协议书,协议书上载明,双方均认可调查组的结论,也约定均不上诉,对离婚判决的履行达成一致意见。根据协议由尹某一次性向曾某支付经济补偿金140万元,任何一方不得再向另一方主张任何财产分割和补偿。2024年9月1日前,尹某方面已按协议约定将相关补偿款项全部支付到位。后来,曾某又提出再审申请,2025年2月28日,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曾某的再审申请。

曾女士还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,2024年7月30日上午,调查组通知她到一个酒店对她宣布了核查结果,但对她提出的漆某华退休时写了不经商保证,但转身去房地产公司参与开发等情况,则以涉及对方隐私为由无可奉告,“后来我对核查结果不接受不认可,拒绝签字。”

后续,曾女士又多次发视频称希望早日向社会公布核查结果。


来源:封面新闻、大皖新闻、华商报大风新闻、百姓关注、荆楚网

相关推荐

网站内容来自网络,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,立即删除!
Copyright © 黑兔子百科网 琼ICP备2024032622号-1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