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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些骑行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,新津交警曝光!

0人浏览   2025-04-28 19:12:00

“一盔一带 安全常在”

安全头盔在日常出行中

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

是骑乘人员在遇到危险时

保护人身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

一旦发生交通事故

正确佩戴安全头盔

可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70%

死亡率下降40%

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交通管理

营造安全畅通交通环境

新津公安持续开展

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

并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驾驶人

进行曝光

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

文明规范出行

交通违法者:杨某某

违法地点:迎宾大道与瑞通路交叉路口

违法行为:驾驶非机动车未佩戴头盔

所属社区:抚江社区

交通违法者:张某某

违法地点:武阳东路

违法行为:驾驶非机动车未佩戴头盔

所属社区:复兴社区

交通违法者:黄某某

违法地点:兴义镇岷江社区

违法行为:驾驶非机动车未佩戴头盔

所属社区:夹江县吴场镇三管村

交通违法者:段某某

违法地点:岷江大道二段233号

违法行为:驾驶非机动车未佩戴头盔

所属社区:东坡区富牛镇

交通违法者:蒋某某

违法地点:牧山大道

违法行为:驾驶非机动车未佩戴头盔

所属社区:花源街道

交通违法者:唐某

违法地点:西创大道与新科大道交叉路口

违法行为:驾驶非机动车未佩戴头盔

所属社区:普兴街道

头部是人体最脆弱

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

骑乘者一旦发生事故

头部与坚硬的物体产生碰撞

无异于以卵击石…

(未戴头盔的西瓜)

(未戴头盔的西瓜)

在巨大的冲击力下佩戴头盔与未佩戴头盔的西瓜结果截然不同!同样,当交通事故发生时未戴头盔和戴了头盔所遭遇的后果更是不同...

新津公安提示

2024年6月1日起,新修订的《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》开始正式实施,其中对驾驶非机动车闯红灯、不戴头盔、逆行等违法行为做出了规范。针对驾驶非机动车不戴头盔、逆行、手持接打电话、在机动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,根据《条例》规定,公安交警部门可对非机动车驾驶人处以警告或5元以上30元以下的罚款。

骑乘时

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

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

编辑:段琪琳 责编:高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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